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在未经原告许可且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通过所经营的网站“优酷网”向用户提供原告制作和出版发行的上述音像制品中收录的由郭德纲等人表演的《我要上春晚》、《买面茶》、《我这一辈子》、《跳大神》等相声作品的视频在线播放。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就涉案音像制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就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立即删除相关内容的视频播放,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共计50.5万元。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