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
用照片记录绿色生态辽宁 环保厅有奖征集好照片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9-4 点击次数: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王帅) 记者从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近期省环保厅将举办以“生态文明与绿色辽宁”为主题的摄影展。

  “十一五”前三年,辽宁实现了从排污大省向减排大省的跨越。这个历史性转变,为辽宁向生态大省迈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形象地展示这段光辉历程、激励世人,弘扬生态文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广大公众更加关注、积极参与辽宁环保事业,拟举办“生态文明与绿色辽宁”摄影展。


  组展主题与标准


  本次摄影展以“生态文明与绿色辽宁”为主题。参展作品必须是2006年以后的新作;取材必须是与辽宁环保事业相关的内容;并且符合国家倡导的环保理念和政策导向;主题明确,立意新颖,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摄影作品要内容真实;参展作者必须对应征作品拥有独立的著作权。


  作品要求


  本次摄影展围绕辽宁生态省建设、节能减排、辽河治理、生态文化、环境执法、农村环保、公众参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警示等方面摄制。参展作品使用摄制器材不限;胶片、数码均以照片的形式参评,彩色、黑白不限;照片的尺寸为8—10吋;组照作品应按顺序排列好;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图像(可适当调整照片的亮度、对比、锐度等)。每幅(组)作品后面右下角须正楷写明:作者姓名、年龄、性别、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参展组别。中小学生组参展人员应随作品提交所在学校在学证明一份;自愿参加专业组、业余组比赛的中小学生,不需提供在学证明。


  奖项设置


  参展作品分为专业组、业余组、中小学生组、友情组四个序列。


  专业组:金奖1名,奖金8000元和荣誉证书;银奖2名,奖金4000元和荣誉证书;铜奖3名,奖金2000元和荣誉证书;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业余组:金奖1名,奖金4000元和荣誉证书;银奖2名,奖金2000元和荣誉证书;铜奖5名,奖金1000元和荣誉证书;优秀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中小学生组:金奖1名,奖金2000元和荣誉证书;银奖5名,奖金1000元和荣誉证书;铜奖10名,奖金500元和荣誉证书;优秀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另设优秀组织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牌匾;优秀指导奖(教师)15名,奖金500元和荣誉证书。


  友情组:友情组作品由主办单位向摄影名家、其它省(市、自治区)环保同仁等约稿,只参加展览,不参与评选。


  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分别评出参评各组别作品的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为鼓励广泛参展,本次展览作者不重复获奖。


  时间安排


  截稿日期2009年10月20日(以邮戳为准)。2009年10月下旬,评审委员会评定获奖作品。2009年12月上旬,举办颁奖仪式,展示获奖作品。


  本次活动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华环保基金会辽宁代表处主办。由辽宁省环保志愿者联合会、辽宁省摄影家协会、辽宁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承办。


  投稿者作品寄送辽宁省摄影家协会。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74号;邮政编码:110003。信封注明参加“生态文明与绿色辽宁”摄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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