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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知识产权艺术周11月中华世纪坛举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9-24 点击次数:

2012书画知识产权艺术周11月19日在中华世纪坛即将开幕。胡锦涛主席曾强调,“切实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是我国的战略发展方向”。那么这个知识产权跟书画有什么关系呢?跟艺术品有什么关系呢?我带着好奇与疑惑,采访了书画知识产权艺术周的承办方北京蓝色精灵公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林莉女士。
“我们的目的,是希望为净化艺术品市场尽一份力量,然而就目前中国艺术品市场来讲,我们希望把‘艺术品知识产权’的概念还有它所涉及到的一些问题传播给大众尤其是艺术市场的参与者。只有依靠法律,才能扎实的为净化艺术品市场打好基础。也只有依靠法律才能保护自身的权益” 林女士如此向我介绍了这次会展的目的。



  艺术家、艺术机构、知识产权三点连成艺术品市场上一个稳固的三角。
在理论的艺术市场上,艺术家专搞创作,艺术机构代理画家的作品然后将其推向市场,然后由收藏者或购买者实现画品的流通。这样的市场运转起来本应十分简单,然而事情往往不是那么容易。艺术家和艺术机构通常遇到的情况是,艺术机构做相应的活动推出一位艺术家及其作品并且实现了作品的升值后,艺术家会逐渐的脱离画廊,转向对自己更有利可图的拍卖公司。而画廊付出了所有的努力后,面临的却是丧失手中的艺术家和自身的发展前途。
但其实“艺术家和艺术机构的关系可以通过规范的合同约束使其变得稳固规范,一旦一方违约,艺术家或者艺术机构可以用相应的法律去解决。我们的这个“艺术周”就是讲这些问题该怎么解决,可以使用哪些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然后参与双方形成相互监督,自律的关系。这是我们希想看到的,也是最理想的结果。”



  自古以来,中国艺术品收藏都面临一个问题——赝品当道!这是艺术家头疼的事情,也是藏家头疼的事情。甚至有一些拍卖公司钻拍卖法中“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空挡,肆意拍卖假画,助长了赝品市场的形成。
近几年一些侵权诉讼案件不断进入人们的视野,越来越多的艺术家开始正视这些侵权问题。然而由于艺术家对相关法律的不了解,以及面临国内艺术市场不规范的局面,艺术家在遭遇艺术侵权事件后不知道该如何确权、维权,普遍会选择消极的态度去处理。
“艺术家自身保护意识和手段的缺陷体现出人们对艺术品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认识的薄弱。”这次‘艺术周’的举办是帮助艺术家、艺术机构明白自己在法律范围内的权责,同时也加深公众应对知识产权含义的认识。“知识产权不只是公众意识里的作家、科学家的专利,它其实是跟每个人息息相关的”

艺术大家
李勇
1963年生于山东济南,1985
雷正民
大事年表   1949年毕业于
文怀沙
文怀沙,姓文名奫,字怀沙,以字行
刘大为
刘大为,世界本原统一科学院国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