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一些地区和学校对教师每节课讲授的时间进行了硬性限定,如一节课教师讲授的时间不允许超过10分钟等,并把这种做法作为一种先进经验来推广。“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这种“定时限讲”的做法,是否有违背教育教学规律之嫌?这种做法,是符合新课改理念的先进经验还是特定条件下的无奈之举?为了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更好地改进教学管理,本期特邀请几位专家和校长对这个问题进行交流研讨,以期给广大中小学校长以启发,同时希望广大读者能够积极参与到这次讨论中来。
“定时限讲” 枷锁还是指路灯?
校长引领课堂教学改革,一定要结合学校的实际,不能盲目追风。本报记者 张劲松 摄
“定时限讲”可以有效提高教学效率
■朱唤民
一天,著名教育改革家魏书生应邀到深圳市宝安中学上课。魏老师教的是高一文言文,上课伊始,魏老师便有一段出人预料的开场白:“我教书,其实教得很少,只是教学生高高兴兴地学,当学生一心一意、聚精会神地学习时,自主性和自信心无形中就提高了。”这堂文言文教学课,魏老师既不解释字词,也不逐句讲解,只是在品味文章前,强调了两个特殊句式的用法。整堂课下来,除了几处关键的点拨,魏老师很少讲解,始终在领着学生自学。其实,要求教师在课堂上少讲、精讲,是魏书生的一贯主张。早在辽宁盘锦实验中学当校长时,他就要求教师们每节课讲授不超过20分钟。担任局长后,他又把这一要求推广到全市。最近几年,他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倡每节课讲授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魏书生所提出的讲课时间的硬性规定,并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而是面对课堂教学教师讲授过多的痼疾,在充分思考、论证、实验的基础上所寻求的突破性举措。这一硬性规定,从一校到全市,范围由小到大,从20分钟到15分钟,教师讲授时间也逐步压缩,而且魏老师亲自上课示范,这必然有深层的原因。
课程改革已经推进多年了,新课程新理念所带来的头脑风暴也曾使我们一线的教师心潮澎湃,热血沸腾。转变教学方式,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把课堂还给学生,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成了一线教师的共识。但是,“风暴”过后,教学又回归了原路。虽然,教育主管部门在不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并且加大了随堂听课、督查的力度,但是教师讲得过多、学生学得被动的问题一直不能解决,不少教学管理者对此也伤透脑筋。
究其原因,一是班级授课制、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二是教师难以摆脱长期形成的工作方式,他们已经习惯于讲授,备课就是准备讲授材料,上课就是将备课材料讲给学生听,天天如此,年年如此;三是教师心态上的保守,绝大部分教师总是认为改变教学方式是要冒风险的,因为改革,考试成绩下降了,怎么向校长、家长交代?老教师固然保守,新教师也是在一种应试的氛围中成长的,同样缺少改革创新的勇气;四是不少教师偏执的心态支撑着教学行为,总认为不多讲学生就不懂,不仅要讲,还要讲深讲细,经常讲反复讲,只有讲了才放心,讲了还不会那完全是学生自己的事了。于是,常态的课堂上弥漫的是一股挥之不去的浓厚的讲授之风。
面对如此的课堂教学现状,只有重锤敲闷鼓、快刀斩乱麻,才能有效地解决目前课堂教学效果低迷、改革徘徊不前的状况。转变理念的“风暴”,已经多轮劲吹,难以给一线的教学形成刺激,更谈不上医治课堂教学讲风过盛的顽疾。面对课堂教学改革的胶着状态,以硬性规定教师讲授时间来强行规范教师课堂行为,不失是一种有效的举措。这种硬性规定教师讲授时间,看起来确实不符合教育教学的规律,而且带有较浓厚的行政强权。但是,非常时期的非常策略,可能会使低迷的课堂教学迎来柳暗花明的盛景。被誉为“课堂教学革命性变化”的山东杜郎口中学,教师讲授时间被强行控制在10分钟以内。崔其升校长的这种时间分配的硬性规定,是建立在崔校长随堂听课几千节、学生座谈会上百次的基础上才提出的,虽然似乎不近人情、不合规律,但是正是这种先改变行为、后改变理念的改革思路,才催生了这一全国课改的典型。
硬性规定讲授时间,是一种强行改变教师教学行为的改革。这种改革,是传统改革思路遇阻后的突围、转换,是一种逆向改革的尝试。强制改变行为,可能会有许多教师不理解、不接纳,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遭遇种种非议,甚至会认为是瞎指挥、乱折腾。但是这种硬性规定,持之以恒、真心实意地执行了,课堂教学必然会出现可喜的变化。更何况,改革本身就是对传统的反叛,从改变行为开始,也是对传统的“从思想到行为”思维方式的变革。而这种变革,是“从思想到行为”传统思维方式连续碰壁后的选择,并且为许多改革先锋所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再说,教师也会通过改变教学行为看到课堂的变化,逐步理解行为变化背后的原因,逐步接纳新的课堂教学模式,逐步转变由来已久的教学理念,完成从改变行为到改变理念的转变。
从改变教师的讲授行为开始,课堂教学的现状将会随之变化。教师讲授少了,学生活动多了,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会逐步地恢复,失去的话语权、表达权开始回归,学生渐渐成了学习的主人。这不就是新课程实施的核心所在吗?(作者单位:江苏省如东县教育局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