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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字画《行书十律》遭"贱卖"惹官司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19 点击次数:
 一幅拍卖估价160万元的明代书法家王宠《行书十律》字画,因为朋友间的借款纠纷被以26万元“贱卖”,继而引发官司。昨天下午,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争议双方均申请测谎,以证明自己对字画价值的判断。

  这是一场时间较久的借款纠纷。2005年,朱明向叶道荣借款100万元,期限一年。但是,由于朱明暂时无法还款,就在2007年拿出自己收藏的明代书法家王宠《行书十律》手卷作为质押保证。他提供了鉴定报告等材料证明提供的字画为真迹,物权为朱明合法拥有,无任何纠纷。


  当时,拍卖市场上王宠的字画最高拍卖价为1300多万元。叶道荣对此字画当质押表示接受,两人约定,字画由叶道荣存入银行保险柜,在借款期限内叶道荣不得作处置,但到期后如朱明仍不能归还款项,叶道荣有权处置变卖,所得款项归叶道荣所有,用于抵偿朱明的欠款本息。叶道荣承诺对字画妥善保管,直到朱明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后,叶道荣将字画归还朱明。


  由于朱明一直未能还款,在叶道荣的催促下,他在2007年出具字条给叶道荣,称“九月底付利息,如不付,叶道荣可以处理抵押字画(王宠),价格由叶道荣处理”。但是,朱明到期依然未还款。2008年1月,叶道荣委托江苏爱涛拍卖有限公司以起拍价150万元至180万元拍卖该字画,但流拍。


  此后,叶道荣告诉朱明,由于一直未收到欠款,他已经以26万元价格将这幅字画变卖。朱明大吃一惊,在多次索要字画未果后,他于2010年将叶道荣告上建邺区法院,要求判令叶道荣赔偿因处置担保财产不当而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利息。今年5月,建邺法院作出判决,驳回朱明的诉讼请求。朱明不服该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在昨天的法庭上,双方争议焦点是,这幅书画的实际价值到底是多少。


  朱明坚称,他是在2004年以160万元的价格从北京一家拍卖公司手上买来的,这几年明清字画价格上涨,这幅字画价格肯定已超200万元。他怀疑叶道荣根本没有以26万元“贱卖”字画,而是私藏起来了。


  叶道荣则反驳说,他曾经找过多家拍卖公司,对方给出的估价只有四五十万元。为此,他认为朱明给他提供的字画价格是虚假信息。在找了多家拍卖公司拍卖未果后,他只好以26万元的价格将字画转让,以弥补无法收回欠款的损失。


  由于双方对字画价格的争议较大,当庭都提出要求测谎,以证明自己的观点。


  记者了解到,法院方面为了确定这幅字画的价值,曾经在北京、上海等多地拍卖公司、文物商店进行鉴定,但各方给出的价格差距较大。


  法院将在进一步调查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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